是这样的,前几天,我爸爸和一个女人因商品问题起了争执,期间发生了打斗,不是很严重的打斗,两人拿东西互扔,事后也没在意,结果第二天女的报了警,说面部红肿,并且去医院做了伤情鉴定,我爸爸虽然也被她打到脸部,但因为是男人,也没啥事,也没去医院。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派出所一般会怎么判?是双方都有责任?还是责任全在我爸爸?我们是需要赔偿他全部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吗?如果拘留的话会拘留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