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的合同是2010年10月31号到期,10/8号公司说不再续签。我在公司工作超过12年了。他们会赔偿我12个月的工资。我知道是一年所有收入平摊下来的平均工资。那么我想知道是否应该包括公司替我交的社保金?我说的公司交的社保金是代我缴的我个人部分的。如果可以包括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