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进入韩企做前台工作,按正常上下班时间上班。12月突然被通知岗位调动做总经理秘书,没有重新签合同没有加工资,但被要求比总经理早到比他晚走,基本早上早到20到半小时,晚上走半小时到1小时。期间觉得我到的不够早,问我能不能再早一点,总经理大概是7点50,让我40分到,上班时间是8点半。我拒绝,就说你再做一个月他找新秘书,也没有说离职还是换岗。今天总经理出差,我就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却通知我给我一个月时间找工作,要辞退我。新秘书下周入职。我应该怎么做?
提早晚走的时间可以要求补偿加班费吗
追答可以,如果你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更可以要求给加班费
你在韩国公司么
追答不是韩国公司。但是本来我做销售内勤,由于前台人走了,把我调制成前台了
那我要在这呆一个月?
追答没关系按时上下班时间很快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