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岁来的加拿大留学在BC省,之后就在这边认识了男朋友,并且一起住。

在我21岁的时候全家决定移民去加拿大的魁省。我的档案号已经下来,我的case已经在审核中了。昨天我的移民公司才提到我不能有同居半年以上的同居伴侣,可是我跟我男朋友已经住了4年了。我现在该怎么办?魁省移民局是怎么查我有没有同居伴侣的啊?靠地址?那我现在让男朋友搬出去可以吗?
请权威帮帮我!
太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2-12-24
楼主的情况介绍有一点模糊,交待的不是太清楚。不过仅我自己了解的可以讲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移民加拿大比如是技术移民,可以同时申请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一起获得绿卡。你已满21岁,如果有关系稳定的同居伴侣,这样就有结婚的趋向。移民局就可以怀疑你男友有通过你获得PR的居心,从而对你们全家的申请拒签。
移民局调查的方式有很多种,因为说一个谎要圆出更多的谎言,总会有被抓到漏洞的地方。
为什么要有这个要求你可以再详细问一下为你们办理的中介公司,还有在面签的时候说明原因和理由,只要理由合理充分,移民官是可以理解的。并不是说一定会被拒签。
祝你们好运!也希望在你们办理成功的时候可以让我们知道,一起高兴一下。
第2个回答  2012-12-20
不能有同居半年以上的男友这个本身也挺荒唐的,移民和男友完全搭不上边的嘛。再说了同居半年内或以上,人家还天天盯着?
第3个回答  2012-12-20
你男朋友又不和你们一起申请。如果你不说,移民局怎么知道?
第4个回答  2013-01-04
好好想理由吧 应该可以理解的吧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