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由于男方对女方经常说谎话,而且见到女方父母也不说话,没有礼貌,男方竟然先提出不合适退婚!女方家长很生气,彩礼11000,父母给见面礼1800,男方8月15去女方家走亲戚给了2000,买戒指花了3500,这些钱共18300,女方没有退给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先提出退婚的,彩礼一概不退,半年后男方竟然把女方告上法庭,说这些彩礼钱给他家带来了生活上的困难,女方现在该怎么办?马上开庭,求教庭上怎么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