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还有公公婆婆一起生活,我婆婆有三个女儿,我们是最小的。在我到他们家里的时候他们以结婚有了孩子,结婚的第年我们就做卖买钱一直由婆婆长管,现在我儿子都17岁了,三年前一次意外婆婆和公公因为煤气中毒公公去世了,婆婆现在有点糊涂煤气中毒后遗症,我们家有笔存款老太太放在她的大女儿那,现在她的女儿说这笔存款他们有继承权,要和我们平分这笔钱,在说了我公公婆婆住院抢救和埋葬我公公都是我出的钱,另外婆婆这三年顾保姆和有病做手术的钱都是我出的,他的三女儿保姆钱给我出一半但是我们没有要求他出这份钱,他说为了尽一点孝非得出,我们不知道她们心里是这么想的想把这笔钱平分了。他的大女儿把老太太接去她家我们给顾保姆每年还给10000多元钱,另外老太太的工资一个月1300多在她们家花,我们从来没有问过工资。现在她们要来和我们谈继承法平分我们这笔钱,这笔钱是我们和公公婆婆一起做买卖挣的辛苦钱,也不是我到她们生就有的这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