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0
很不幸,是这样子的。
首先,若你父母的共同为a(假设没有个人财产),你妈的遗产总量就是0.5a,然后父母、子女、夫或妻为第一顺位的法定既承认,以上人员平均分配(假设只有出现的人),那么每人分得1/3,即你外婆拥有1/6a。
因为你父亲去世,你外婆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分配,因此从你妈那里继承的遗产份额不变,而你外婆去世后,你姨作为你外婆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可以继承。
综上,恐怕你要你姨出具放弃继承的公证才可以办理房产过户了。当然,若是继承人多或者达不成协议,可以法院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