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7-26
回答如下:
1、卖家已交了全款,发票也是卖家的名字,即使发票改成你的名字,银行贷款还是不能办理,产证上的名字也不能办成你的名字(因为购房合同是卖家的名字,备案登记时也是卖家的名字)。
2、你这套房实际上是一手房(因为产证还没有办出来),所以也不能按照二手房的方法去办理贷款。
现在的卖家是你的好朋友,应该说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你如果一定要贷款才能解决问题的,而且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契税还没有交)的话,我给你建议一个可行的方法:
1、你与朋友一起找开发商,要求将原先的购房合同变更成你的名字,变更的方法有两种:A、撤销原来网上的登记备案,你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B:如果A方法不行,请开发商做退房处理(退房属违约,但与开发商协调好,最终目标是将房子转到你的名下,开发商不会吃亏),再与你签订购房合同。
2、只要你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就具备了贷款的条件,其它都好办,如首付款凭证什么的都可以叫开发商协助。而且一般开发商的售楼处有专门协助办理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
如果产证已办理,说明该房已付全款或者是已办理购房贷款,你就不能再办理“购房抵押贷款”;付全款的凭房产证可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注意:这两种贷款是不同的,前一种是购房首付后,余款向银行贷款,并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购房人没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后一种是房款已全部付清,购房人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是将产权房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房屋价值的50%左右)。.
以上建议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