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自动离职怎么处理

我公司员工在未经办理任何离职手续自动离职,1个月以后又回来提出要结算工资,请问我们公司针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正式员工自动离职的,单位应该及时与职工办理离职及退工手续。如果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职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而直接离职,因此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2-14
首先员工违法不是公司违法的理由。该员工已经属于旷工,严重违法劳动法,按照规定可以予以开除。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但他的工资还是要给的。
第2个回答  2013-07-08
要是有合同的话追索违约金,要是没有的话,可以扣发工资,如果工资已经发完,办个离职手续,除名就可以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11

第4个回答  2015-05-13
根据《劳动合同法》1、2、3都没有具体的条款规定。
1、可根据公司的相关章程或经公司通过登报告知等方式通知离职员工限期到岗而没有到岗的就属于自动离职。
2、自动离职如果不涉及有公司提供费用的岗前培训、保密岗位协议及津贴的没有法律依据予以处罚,该员工已经产生的工作日如果员工来领时还得支付。如果涉及有公司提供费用的岗前培训、保密岗位协议及津贴的工资可以扣除相应的培训费和按照劳动合同中有关保密协议的条款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要求离职职工赔偿。
3、员工自动离职如果不涉及职务发明或保密协议的(也就是将前述带入新聘任公司),该公司没有连带责任,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只是程序上存在错误(没有提出辞职)
4、劳动权责分明(尤其内勤岗工作杂,但一定要明确),加强人文关怀(例如有员工过生日给送个小礼物,别小看礼物小,作用可大。有员工或其家属生病组织相关人员前去慰问一下等一些花小钱而促进员工为公司积极工作的措施),做好公司规定的福利落实,管理严慈相继不要过分的批评责难员工,及时发放工资,对工作积极认真且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等。(这都是本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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