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未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在北京工作三年未签劳动合同,公司给上了5险,没有住房公积金,现在突然让我补签2011年5月1日——2013年4月30日的劳动合同,我没有补,现在公司在各方面都为难我,我想去仲裁告他,可又不知怎么告,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20-02-12
可以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5-13
去找劳动仲裁机构,劳动方面的纠纷要首先经过劳动仲裁的,而且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告公司,是不要诉讼费的
第3个回答  2013-05-15
没有劳动合同就是麻烦哦,我现在的工作也是不签合同的哦,我觉得没有保障,我都打算辞职啦
第4个回答  2013-05-13
他让你补签劳动合同那你就让他帮你补齐你未享受到的权益,要不你就到劳动局告他。
第5个回答  2013-05-13
其实很简单,你想接着干的话,既然公司愿意补签就补签合同,也没什么损失!如果你觉得在公司待得不爽,公司领导人也不咋样,你看他不顺眼,现在也不想干了!那么好吧,别签合同,去劳动仲裁告他,索取双倍工资!

不过个人建议还是没必要闹到那一步,既然公司找你补签合同了就补签呗,不想走就离职,好聚好散!为点钱闹僵了其实都不好!追问

现在我不补签公司已经不让我上班了

追答

不签合同公司风险很大的,你为什么不愿意补签呢?签合同对我们劳动者是没有坏处的!你想一下,如果一直不签合同,你要是哪天不高兴去告他了,他得赔好多钱的!而且不签合同本来就是违法的,公司可能以前没有意识到,现在知道了,所以找你补签!签吧,对你没坏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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