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辞退是怎么规定的?辞退员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劳动法辞退员工给不给补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09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辞退员工当然得支付经济补偿金啦。但你是根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2

 

这要结合用人单位辞退你的原因分情况判断是否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算法: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作为劳动者,如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但拒不支付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详细事宜,可以登录思科律所的网站,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有效解决现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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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4-08
辞退员工要按工作年限赔偿损失,有几年补偿几个月工资,满6个月算一年,如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另外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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