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单方调岗降薪个人如何要求赔偿才不违法

我在公司工作即将满三年,即到十月合同到期。新来领导挤兑我想用自己人代替我,和我谈话说我不胜任目前职位,还要降薪。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收集什么样证据,如果合同到期公司单方通知我续签合同必须按照此条件,我不想收到如此待遇,我是该如何应对?先找单位谈补偿?还是如果单位不赔偿我可以去仲裁?赔偿标准是如何?去年平均月收入为一个月赔偿标准吗?我们单位把基本工资定的非常低,不过我有工资卡。我该如何应对能够合理要求补偿呢?

第1个回答  2013-09-12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和第45条第5款的规定,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需要给予经济性补偿金,你工作满三年,应该支付你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性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9-11

1、合同到期后,如果你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可以不再与你续签。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应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3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的标准,以你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第3个回答  2013-09-12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合同到期,是合同正常终止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支付劳动补偿金(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

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续签合同,只禁止用人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与你商谈续签合同,是订立新合同的行为,你不同意相关条件,可以拒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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