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在富士康做暑假工,两个月后辞职去上大学,12年元月又去富士康做寒假工,一个半月后辞职,现在本科即将毕业(2013.6月毕业,现在大四)我签了富士康鸿超准部门,可是今天富士康人资说鸿超准部门有规定,我不能第三次进该部门,毁约了,但我可以到其他部门试试。我很无奈,请问富士康各个部门之间都有这样的规定吗????我转为其他部门可以吗??关于富士康的工作记录可以删除吗??
关于收费才删除工作记录可信吗??你身边的人有成功的吗??可以私下里聊么??我qq982267852
追答不好意思,我没有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