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第二个月转正,但是在第二个月离职了,公司称未正式转正,只发试用期底薪是否合理?

4月25号进入公司,试用期一个月,5月份转正,但因为朋友介绍了更好的单位,就在5月底离职了,10号发放工资,公司老总称未正式转正,所以只发放试用期底薪,和他理论,他说按道理离职人员一律扣罚绩效工资,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有和老板的聊天记录,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个回答  2013-06-14
哥们,很能理解你,但是如果找到了一份比较好的工作,建议还是把这部分精力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得到的可能更多。

1、若真要投诉赢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就算赢了你能得到什么?一口气、一点绩效工资而已,可是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收集证据、寻找旁证。还包含人证、物证还其他极具证明力的证据。
2、根据规定公司打算录用你开始,必须签订合同,试用期签订使用期合同、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试用期合同,说明公司规模一般、正规程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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