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我爸的名字,我爸97年车祸去世,户口本户主上是我妈的名字。
我和前妻08年结婚,有一女,14年4月离婚。离婚协议上双方是没有共同财产分割的,孩子抚养权归她,我每个月给抚养费直到孩子长大。她这几天会搬出去,孩子暂时还在我家,因为上学方便。
我们家去年就一直有开发商谈拆迁的事,可能会分到4套房子,我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事实上我妈也只会分给我一套,不然离婚后我也愿意分她一套房子和孩子住,毕竟孩子是自己的。
她现在突然问我要户口本,是否应该先带离婚证去派出所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另外在和开发商签协议时注明补偿是补偿给户主的,我妈打算办房产证时,四套房子都写她的名字,先不赠与我和弟弟妹妹。
她们家打算再上诉索要房产和补偿,毕竟人家舅舅是法院副院长,法律方面比我懂得多。我应该怎么应对,户口本她要能否给她?
如果在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注明是按房产证分,不按户口分呢?
追答这个前妻无法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