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被公司辞退的经历有点复杂,请好心的人耐心看完后帮帮我,先谢谢大家了。

一,我的职业状况:
1,我是2003年进入公司的,2008年12月底收到解聘通知书,需要我在2009年1月14日离职。解聘信上写的理由是金融危机,需要裁员。
2,我工作的公司是一家香港公司在杭州的办事处,没有营业执照,或是法人代表(可以说不是以一种营业性公司存在)从工作开始到现在为止没跟公司签定过任何合同。

二,公司的情况
1,公司最早成立于香港,后因业务需要在XS设立了办事处,后又因业务需要开办了服装工厂,工厂的法人和香港公司不是同一人,其余的注册情况不清楚。
2,工厂是在2005年开办的,开办后有签劳动合同,但是以工厂的名字。最后一次签了3年合同,到2009年中结束。

就按以上的情况我被辞退后可以有什么补偿?请大家尽快答复,很快到时间了,急!!!谢谢了

难道金融危机我就该这么被辞退然后得不到补偿吗?那我靠什么生活下去?毕竟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啊,甚至在上一次见面时,老板还在夸我做得还不错。 我的损失就该自己承受吗?

第1个回答  2009-01-01
你写了那么多,其实没有用的,金融危机导致裁员的理由是对的,这是全世界的问题,你要理解公司的难处,只有公司渡过了难关,保存下来了经后才可能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不然就会大家一起完蛋.
第2个回答  2009-01-01
我相信这没有补偿给你!!

因为你是合同制的员工,并不是退休!!
第3个回答  2009-01-01
就这么一句话让大家帮你?开玩笑吧?想安慰或者出主意都没办法的啊
第4个回答  2009-01-01
我很想帮你,但内容比较复杂,概况不清。请重新叙述
第5个回答  2009-01-01
好复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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