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是个南京的公交司机,车牌号中有"25"两个数字于是他厂里有个人总叫我舅舅"25",终于有一天,那人叫我舅舅"25"的时候,我舅舅怒了叫他别这么叫,那人却继续叫,我舅舅可能怒了,那人准备用手里水杯砸我舅舅,我舅舅忍住了脾气,让他了! 可是那人真的很讨厌,不知改正,我舅舅就和他打了起来,我舅舅可能力气比较大,把那人一下摔在了地下,可能摔到了手指!
那人的姐姐和姐夫都是站长,关系比较硬,我舅舅只能叫110来处理事情,110说我舅舅40%责任,那人60%责任,医院费也4/6分帐!
那人好象没去医院瞧,过了10多天了,那人却到医院说手指茎断了,要开刀
请问懂法律的人士:这责任到底怎么算?这么多天过去了我舅舅该负这个责吗?
谢谢了
我的意思是:这事情都出了这么多天了,他才突然去医院说手受伤,我怀疑他的手受伤不是我舅舅责任,这个需要法医鉴定吗?如果需要,那么是我舅舅应该去请法医,还是那人自己需要请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