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案件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开庭期限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你的案件只要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就可以,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二是财产保全的问题,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你现在可以提供担保把你的车解除查封,还可以要求其尽快开庭审理,拿到判决,本案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最后祝你春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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