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93年去世,奶奶96年去世,留下两套房子,因为房子较老,没有房产证,只有国家的租赁证,证上的名字都是爷爷,家中三个孩子,父亲是长子,另外两个是姑姑,爷爷奶奶去世时都没有立下遗嘱,楼下一层平房及不远处一个小二楼上的房子,一层平房曾是爷爷奶奶居住,后来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小姑一直出租,租金自己独享,后来房子被房地产翻盖,她自己独占新房并且常年出租。二层楼上的房子,当年小姑出嫁,男方家里没有房子,老人叫他们暂时住在那里,后来小姑单位分了房子,他们就搬过去住了,二楼也是出租的状态,租金也是她自己独揽,现在二楼的房子要翻盖,房地产正在做拆迁动员,她没有通知父亲和大姑,小姑自己签的字想独占房权,爷爷去世的时候我父亲没日没夜的守在病床边,奶奶常年瘫痪,家里父亲、大姑、小姑都轮流照顾过,小姑因为住的近,照顾的稍微多一些,但是,老人留下的遗产小姑自己独占了我觉得有些不妥,家里也跟她协商过,她就是不肯跟父亲和大姑分遗产,请问专家,这样的房子该如何分?如果要上法庭,那么我家的胜诉比例占多少?希望能够得到最有利的回答,万分感谢!!
翻盖好的房子已经有房产证了,因为是单位的租赁证,开发商说了,时间长了,那块地就归个人所有了,可以再翻盖办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