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根据需要,统一调动指挥各区行政执法人员。(三)负责查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查处或指定查处发生管辖争议的案件,查处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案件。(四)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的培训、考核以及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跨区轮岗交流工作。(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问题的调查研究。(六)负责各区行政执法局(大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主要领导的任免、工作人员的调入和内部机构的设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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