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68000元,取得运输部门的运输发票注明的运费20000元,其中运费l6000元,建设基金2000元,保管费1000元,装卸费1000元;
(2)接受外单位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l7000元,材料未到;
(3)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8500元,款项已经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验收入库;
(4)销售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900000元,税款l53000元;
(5)将产品投资入股200000元(成本价),该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
(6)销售已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取得收入220480元(含税价),设备账面原值200000元(2008年购入,当时未抵扣进项税)。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l0月份应纳增值税额(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