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均适用17%的税率。2009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700000"元,税款为119000元,款项已经存入银行;

(2)把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外投资,该批产品成本为80000元,同类货物当期不合税售价100000元;

(3)购进面粉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60000元,税款为33800元,面粉已经验收入库;

(4)因保管不善造成面粉霉烂,损失60000元,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多少元。。。。
需要完整过程。。。麻烦各位大神了 。。

解: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
应纳增值税=119000+100000X17%—33800+60000X17%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20
1)计算本月进项税额:
300000*0.17=51000元
2)计算本月销项税额:800000*0.17+46800÷1.17*0.17=142800元
3)计算本月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3000*2)*0.17=1020元
4)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42800-51000+1020=92820元
不懂可继续追问!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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