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是小孩子双方都想要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夫妻想离婚,但是小孩子双方大家都想要,所以都想起诉,你说法院会判给我吗?因为小孩出生满月后我就带我小孩到我妈妈家住,现在小孩1岁了。他们男方才想要小孩回去养。在这段时间他们也有承担小孩的花费,也可以说双方都承担了,但是小孩只是我自己一个人照顾的,她身体比较不好如果照顾不好就会生病,我家生活条件比他家好但是我想照顾小孩大点懂事会说话会走路在给他们家,但是他们家不同意生硬要小孩子回他们家。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你的情况,应该判给你的机会多,根据法院处理离婚子女扶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
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
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
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
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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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不要着急,找个专业律师,把你的情况讲出来,相信这些条件都是对你有利的。通过法律来约束对方的行为是最为有效的。祝你幸福!
第2个回答  2013-10-17
要看看小孩是男是女 女的一般父亲的几率比较小,还有就是双方的经济实力等。。。小孩的选择很重要
第3个回答  2013-10-17
你们俩都这么爱宝宝,哪就不要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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