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打架,经派出所调解解决了。双方都签了字,并按了手印。请问派出所的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反侮吗?敬请解答。

双方打架,经派出所调解双方签字,并按了手印。派出所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调解双方自愿真实的签订该调解书,那么就对调解双方产生法律效力,该调解书就具有合同性质,双方必须按照调解内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经派出所调解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公安机关调解权;只要能即时给付赔偿款就行,不需要再签其它文件。 除非有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理由申请撤销该协议,然后正式起诉对方,或者向公安局投诉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大家都知道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的事情就发生一些矛盾。甚至于矛盾升级会导致一些打架发生。大家便会涉及到一些伤害,如果有伤害的话,当地的派出所是需要进行处理的,打架的话,双方和解之后,这个事情就算处理完毕了,将不会进行一些其他的处理。因为具体的每一宗案件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法律规定的都比较笼统,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同样的一种行为在不同的人不同动机、想法下,处理的结果可能也就不同。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不应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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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8
派出所的调解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后可以反悔。
建议您不要反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2个回答  2021-02-08
派出所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你们的打架行为拘束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属于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他们做出的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时不得违反这个调节的。如果对这个调解有异议,可申诉到法院来解决。
第3个回答  2021-02-08
双方有矛盾打架,并且有一定后果。虽然经过派出所调解解决了,双方也认可签字了。但是事后如果有一方感觉调解不合理,仍然可以提出异议或者上诉。只要证据确凿。法院是应该受理的。最后法院的判决是真正的法律依据。
第4个回答  2021-02-08
双方经派出所调解,双方都有在调解书上签字了,在法律上应该是有效力的,但事后感觉有凝义,还是可起诉到法院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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