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想买一套二手房,但是卖方的房子未满五年,2016年11月份才满五年,我想和卖方签定协议后,先付订金,我在2016年5月开始装修,再付首付款,留尾款到2016年11月份五年期满过户后付尾款,但是现在我顾虑卖方一房二卖,债权或法律等问题,提出将房产证由我保管,但房产证也可挂失补办,卖方也考虑我拿房产证抵押贷款等问题,是不是到到房产局公证就更有保障一些?咨询一下律师我应该怎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