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间3个月、现已满三个月,推

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间3个月、现已满三个月,推迟半个月告诉我再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人事找我谈话,表示希望我继续留下来、还说公司百分之九十八都是肯定我的,我不知道该如何抉择、请高手们指点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你单位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建议你在公司继续工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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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6
这是违犯劳动法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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