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已经有一种关于彩礼的说法,在古代,男人和女人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父母抚养女儿二十年。出嫁之后不能时刻尽孝,给些彩礼也是天经地义。很多地方都有彩礼和陪嫁的习惯,既男方给女方彩礼,而女方父母会为男方做陪嫁。大多数女方讨要彩礼都不是为了贪财,而是作为陪嫁给女方,让女儿再婚后不多受委屈。
婚姻不是儿戏,除了生活上的花销,还有医学教育,很多地方都需要花钱。没有一点资金准备又能怎么生活。刘雯结婚的时候即是如此,当初结婚时父母想婆家要六万彩礼,婆家不愿给,就一直僵持在那里,可是谁知刘雯自己瞒着父母住进了男方家里。后来有了孩子,没有办法只能举行婚礼。婚后,婆婆对她态度也不好,让她做着又干那,还说她倒贴的,只会花钱还不会赚钱。
丈夫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差,吵架也变得司空见惯。后来,刘雯无法忍受她婆婆和丈夫的指控,想离婚。可是手里一分钱也没有,和娘家又闹翻了,离婚又往哪去呢?男方下聘,女方纳彩是我们古人沿袭下来的习俗。彩礼一说开始追溯到西周时期,但是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现在已经变了味道,完全变成了物质利益的交换。其实,彩礼的意义是非常美妙的,他是一个男人把女人当作珍宝求娶的态度,同时也是对未来岳父岳母培养好女儿的感谢。
然而,随着社会实现的发展,彩礼越来越高,对于高价彩礼有不同的定义。极端是卖女儿。其实,彩礼更多的是心意和对女方的尊重。所以结婚的时候彩礼一定不能少。很多女方家庭看重的不是多少,正是这一份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