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委托业务费”包括哪些?组织法律知识竞赛,请专业公司来进行拍摄、背景制作、光碟制作等可以列入委托业务费吗?
什么性质什么样的支出才算是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是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但委托外单位办理需要承担的费用,如委托进行会计检查、审计、财政专项业务检查,委托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服务,委托档案整理归档、委托项目预算审核、委托行业统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涉税鉴证业务、委托审计招标规范等,不包括非本单位本职工作而由外单位办理的费用。
明确三点:
1、公对公,单位对单位之间的委托,而不是单位对个人;
2、本单位职能工作的委托;
3、要签订合同和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委托业务费”的说明:“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拍摄、背景制作、光碟制作等宣传工作发生的支出,记入“委托业务费”不合适,可以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科目。
扩展资料:
委托业务的优点
从委托方角度看,委托业务主要有以下优点。
(1)经济方面:由于负责系统开发的外部开发商是信息系统服务与技术方面的专家,所以靠专业化与规模经济,他们能以低于内部成本的费用向组织提供同样的服务与价值。
(2)服务质量:因为一旦外部开发商提供的服务不够满意,那么他将失去自己的客户,所以企业对外部开发商的影响比对自己员工的影响更大,从而能以较低的成本从开发商那里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3)可预算性:由于组织与外部开发商事先针对不同层次的服务所对应的费用进行了签约,因此可以减少成本的不确定性。
(4)灵活性:在组织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能适应业务量的增长。当信息技术渗透整个企业价值链时,由于成本和性能可按变化的需求不断调整,所以外部开发商可提供较强的业务控制和适应能力。
参考链接:委托业务-百度百科
(一)资产类科目
第一,往来款项中,行政单位会计只有一个“暂付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会计则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科目。
这是因为行政单位往来业务内容比较单一,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在会计核算中简化为暂付款项的核算,而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科目同企业会计一样。第二,行政单位的存货仅有“库存材料”一项,而事业单位有“材料”和“产成品”两个科目。
这是因为事业单位可以制造产品,以便对外销售或为本单位所用,行政单位没有此类业务。对于材料的入账价值,两者规定也有所不同:行政单位中,材料采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运杂费、差旅费等不计入材料价格,直接作有关支出处理。而在事业单位中,运杂费应计入材料入账价格。第三,有价证券与对外投资科目。
“有价证券”科目用以核算行政单位所购国债,“对外投资”科目用以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有关情况。为保证行政单位履行机关职责,行政单位不参与对外投资,但在单位有结余资金,又不影响行政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可以用经费结余购买国债,而且只能购买国债,不得购买其他有价证券。
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不仅包括购买各种有价证券,还包括货币、材料、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第四,事业单位有“无形资产”科目,行政单位没有。这是因为事业单位中有科学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这些知识密集型事业单位往往是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生产者或使用者,必须对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核算,而行政单位只进行行政管理,不涉及无形资产问题。
(二)负债类科目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负债类科目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单位“暂存款”科目对应事业单位“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都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包括临时暂存(存入的押金、保证金等)和应付未付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以及收到外单位委托办事的资金等,而且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不得长期挂账。
而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负债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由于实现应税收入形成的负债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三)净资产类科目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用的资金,固定基金的数额与固定资产的数额始终是相等的。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正常经费结余和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
而事业单位净资产除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形态用“固定基金”表示外,还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结余分配”等五个会计科目。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来核算其所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用专用基金来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而且因为事业单位既有经营性资金运动,又有非经营性资金运动,因此,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来表示单位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事业结余科目来表示各项非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另外,事业单位要对结余进行分配,而行政单位对结余不能进行分配,只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收入类科目
行政单位收入类科目包含“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多个科目。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包括:
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计入“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则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为核算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计入“拨入专款”科目;
因事业单位有市场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别设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目;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下来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将其并入“事业收入”核算,而行政单位则单独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
(五)支出类科目
行政单位支出类科目包括“拨出经费”、“经费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设置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多个科目。
其中,行政单位的“拨出经费”对应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两个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经费转播给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因为只有在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时才会有这类业务,因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这类科目基本不再使用;
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对应事业单位“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多个科目,来对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行核算;此外,事业单位为加强支出管理,对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时,利用“成本费用”科目来核算事业单位内部核算应列入劳务成本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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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拍摄、背景制作、光碟制作等宣传工作发生的支出,记入“委托业务费”不合适,可以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科目。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说明是:“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委托业务是我国金融信托事务中的基础业务,委托业务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点,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明确要求办理业务。委托业务具体包括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业务。
当用委托业务方式并不会剥夺企业未来信息系统革新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时,可以采用委托业务方式。如果企业用委托业务方式建立了自己的某些信息系统,但仍保留自己内部的信息系统人员,那么就应保证其信息系统人员在技术上总保持最新,并具备开发应用于未来的系统的专业知识。
许多组织热衷于委托业务模式进行系统开发。实际上,不是所有组织都能从委托业务模式中获得好处的,一旦不能对系统很好地理解和管理,那么委托业务就会给组织带来严重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委托业务的优点与缺点进行分析,然后针对组织的实际情况予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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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拍摄、背景制作、光碟制作等宣传工作发生的支出,记入“委托业务费”不合适,可以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科目。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说明是:“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情况》,委托业务费属于支出经济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分设30款,委托业务费属于其中的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