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a与女子b结婚后育有一独女x。婚后贷款购置房产,贷款期限10年。a与b感情破裂后离婚,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表明该房产归x(已满18岁)所有,但房产还有5年贷款,且未办理过户,贷款还款由a承担。离婚后a立刻与女子c再婚,2年后,感情不合,若此时a再度离婚,c是否享有房产的权利?
如果需要离婚协议书我可以提供
多谢大神
离婚协议书是a与b共同签署,a是否可以单方面取消赠予?a和c结婚后,若由c间接偿还房屋贷款呢?a和c结婚后,a用的是夫妻共同赚来的钱偿还房屋贷款呢?多谢哦
离婚协议书是a与b共同签署,a是否可以单方面取消赠予?a和c结婚后,若由c间接偿还房屋贷款呢?a和c结婚后,a用的是夫妻共同赚来的钱偿还房屋贷款呢?多谢哦
追答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不完全等同于《合同法》中的赠与合同,《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A不能单方面撤销该赠与。
剩下的问题请仔细看刚才的第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