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位大虾一个问题,我们部门大门前方有一块空地,空地边缘是条不宽的马路,马路对面是另外一个部门的办公楼,现在该部门要重建高层建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按照它的楼与我们单位楼之间的距离计算,是符合楼间距的,但是如果从它的楼到我们单位空地边缘计算,又是不符合的,而且我们以后也许会在这块空地再建房的,这样他们的房子就很遮挡我们的房子,请问我们可否以他们的房子距离我们单位空地边缘不符合要求阻止他们建房(毕竟这块空地是我们单位的),有什么法律依据?希望知道的大虾尽快答复,谢谢了!
双方都是政府部门,规划部门可能是已经通过的,但我们想在市里会议上给否决掉,必须得有法律依据啊!我查了下国家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一,一方面它针对的是民用建筑,我们的是政府办公用楼,不知道是否适用?第二,它规定的是两幢楼房之间的间距,但我们楼前有块地,如果也可以从空地边缘算,这样才对我们有利。谢谢各位大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