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保值增值责任。
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四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是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要着眼于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国有资本在战略性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五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国有企业内在发展活力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必然要求。要继续加大公司制改革力度,通过重组上市、合资合作、相互参股等多种途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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