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员工部分工资作为是否达到生产指标的奖惩例:今年规定生产指标没有达到,某人工资原来2000,因没有达标而扣掉300,剩1700,总公司把此公司扣掉的钱再奖励给其他完成任务的公司?问,这违反了哪部法律?要详细的地方市场不同,但是指标相同。对于市场小的企业怎么完成?况且又是从基本工资中扣!请大侠们拿出法律具体依据,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