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心理学研究发现,对方的外在形象、内涵价值、社会条件,以及自身的需要、兴趣、理想、性格、修养等影响着对象的选择。
人的潜意识在择偶中起着重要作用。从童年起,我们就开始认识和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感,并把引起好感的某些异性形象潜藏在潜意识里,形成偶像。但性偶像的集中形成是青年期。这时,随性意识的发展,性文化的全面输入,产生强烈的性欲。于是,在潜意识里,将日常生活、电影、电视、画报、小说中所认识、所接触到的许多零散、多样的异性形象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朦朦胧胧的模糊形象,作为性想象的对象,抑压在潜意识里。它往往飘忽不定,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
正是潜意识里潜藏着各因素揉合而成的异性偶像,使你在茫茫人海中会选择他(她),而不是别人,当遇到某一异性,你会马上被他(她)吸引住,并产生爱情,这是因为对方的某一形象突然唤醒你潜意识中的偶像,于是就有一见钟情,有似曾相识之感。
在两性交往中,个体的外表形象是引起异性好感并产生爱的首要因素。因为外表形象最易被人感知,外表形象和要求的异性,不仅会使人体验到生理上的快感,而且让人享受到精神上的愉悦。性吸引力的形成在于外表形象,它是以外在美、气质美和性感三方面吸引异性。 外在美表现在体形、五官、皮肤、毛发、风度上,其中性感、气质美等风度尤具吸引力。
性感,是启动性亲近的心理体验。它是美感中与性有密切关系的表征,能给异性以集中、强烈的感受。女性的性感表现在眼、唇、四肢及女性的第二性征上;男性的性感集中在躯体,如肌肉和眼神上。 气质美,是指寓于两性中,能使对方相容并产生好感之心理特点。它由力感、柔感、智感构成,通过外表,言谈举止表现出来。平时所说的“风韵犹存”,就是性气质的美感。
两性间的气质吸引,正是一方的气质表征满足了对方潜在的心理欲望。对异性赞不绝口,并非对方长相好,而是因为对方的气质正是自己的心理潜在模式的再现,如她柔弱,一直崇拜并追求刚毅的气质,而他恰恰表现出雄健和粗犷,她就说他气质好,他粗放,希望遇到柔情的姑娘,而她正好在言行中表现出温柔与多情,他会被她的气质吸引而相爱。 性吸引力是由外在美、气质美,性感合成影响的。气质美是性吸引力的核心,外在美是基础,性感是催化剂。两性相吸主要在于气质。
性吸引力并非千人一面。它因人的个性,修养、理想模式的不同而不同。
许多人并不具性吸引力,但仍有异性选择,并深深爱着她(他)。这是因为,在两性交往中,随着交往的深入,对方的内在美--诚实、刚强、理想远大、品格高尚,能力强等品质被相恋的一方认识。这时,内在美会弥补、掩盖外表形象的不足,平平的相貌可以完善起来,使人觉得很美。人们因此选择并深爱着他(她),即“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心理学上称为“审美错觉”。
审美错觉是对审美对象深入体验之后而产生意象形态的变化。人的相貌是天生的,但作为审美形态,会随人的情感变化而变化。此时,行为与心灵的美与丑,足以改变你对自然面貌的看法。当你从对方的言谈、举止中体验着内在的美好心灵时,美会随之产生,其自然相貌在你眼中会变得格外美丽。由此可知,影响恋人择偶的决定因素还在于对方的思想、道德、个性等内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