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协议写上如果女方再婚, 孩子抚养权就必须归男方所有,有效吗?,

我要再婚,他要回去咋办,我不想给男方

无效
依据民法典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再婚并不是丧失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另外,以抚养权为要挟阻挠再婚的行为,属于妨碍公民婚姻自由,是违法行为。
注意,离婚协议里,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抚养权,不得以损害任何一方权利为基础,如再婚权利,受抚养/教育/医疗的权利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7
这是无效约定,违反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自由。孩子抚养权只要符合了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变更条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但一方再婚不是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07
只要你在离婚协议上写上的事情都会生效。追问

我不想给咋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