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伤人,主人是否有刑事责任?

如题所述

教唆宠物伤人杀人的时候,宠物相当于主人手中的凶器,这个时候还是人对人的行为。如果单纯是宠物伤人,主人没有伤害别人的故意,那就只是民事侵权行为。顺便说一句,养宠物造成伤害的,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除非是受害人故意故意(不然的话成天到马路上找养狗的人去逗狗,然后要赔偿就能过活了)。当然如果主人明知是一条很有危险性的藏獒,还带着去仇人家里,并且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例如栓绳子),这个时候可以推定主人有伤害对方的间接故意,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如果主人带着一条藏獒,不牵绳子,出入公共场所,藏獒一时兴起乱咬人,这个时候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上述事实认定最后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并没有想象得那么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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