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比例,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其他的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扩展资料:
广西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2、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3、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