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一、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者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不同于阴私,阴私主要是指夫妻性生活、不正常两性关系及性功能缺陷等,阴私属于隐私的一部分。
二、隐私权的内容
1.个人信息的控制权
个人信息的控制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传播、修改所享有的决定权。
2.个人活动自由权
个人活动自由权,是指自然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追查或支配。
3.私有领域的保密权
私有领域的保密权,是指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破坏私有领域的隐秘性。
4.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是指自然人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去利用自己的隐私,以从事各种活动、满足自身的需要。
三、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隐私权与名誉权是两种不同的人格权,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是一种事实;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是一种观念。
3.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5.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侵犯隐私权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可能出于恶意也可能出于善意;侵犯名誉权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恶意。
6.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如在过失情况下),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如为了泄愤)或善意目的(如为了批评教育);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7.保护方式不同。隐私权的保护只能通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三种方式进行;而名誉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进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16
1、公民有保留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或者调查、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或公开。
7、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个人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9、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过去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病等,不得进行收集或公开。
10、公民的其他纯属私人的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我国民法还规定,对于侵害公民隐私权行为,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害人可以依法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