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案子时开完厅后最后在共词上安手印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按法律规定,对于庭审笔录,当事人可以审看,无误后应当签名按手印。
  1、《刑事诉讼法》第201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民事诉讼法》第147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09
说明按手印的人真正参与了庭审,并且对庭审记录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第2个回答  2015-11-09
确认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