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条中写上逾期还款按日支付违约金(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有用吗

如题所述

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违约金约定不合法,违反法律规定,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一、民间借贷利息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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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从2015年9月1日以后,无论是预期利息还是违约金,但凡年利率超过本金24%的,法院都是不予支持。但自愿还款的部分在36%以内的,法院也不管。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2个回答  2014-09-05
有用,但是不会那么高,一般是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追问

起诉时应怎样写诉讼请求?谢谢!

追答

那要看原告的想法,如果开庭时对方没有就违约金过高提出异议,有可能法院会支持你的全部约定违约金。如果提出,一般按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起诉少肯定不会支持多。

追问

那违约金总额是否一定要写进诉讼标的内?我的意思是最好不写进去,因为写进去后要多交诉讼费哟。谢谢!

追答

诉讼费是预交的,如果判决你胜诉,诉讼费就由对方承担。你想要多少利息就写多少,一定要写,不写就不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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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9-05
民间借贷不是高利贷是要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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