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年多,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单方面把我辞退,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认定?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1、你在公司工作1年多,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如果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解除,但需要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你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4、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5、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4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百度空间及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第2个回答  2012-03-24
找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事实用工关系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半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在彼处工作了一年多。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你是可以主张三倍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2-03-24
找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工资单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第4个回答  2012-03-25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找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工资单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不行申请仲裁, 再不信找信仿部门,
第5个回答  2012-03-24
找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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