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选拔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其条件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4、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5,30,35周岁;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6、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享受社会义务性奖学金(已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经过组织推荐,填写《国防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政审、面试和体检。
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经组织审批后确定为国防生。国防生必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二,招收程序
在校选拔招收国防生的一般程序是:
1、 发出选拔通知。
2、个人提出申请。
3、征求学院意见。
4、进行考察考核。
5、组织面试、体检。
6、办理选拔手续,签订协议书。
三,选拔的原则
1,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应着眼于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重点选拔培养部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适量选拔培养初级军事指挥人才。
2,选拔范围以理工类专业学生为主,兼顾文史类等其他专业的学生;以设有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的高校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从其他签约高校中选拔。
3,选拔对象应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从二年级学生开始选拔,研究生一般从一年级选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专业等义务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选拔。
4,鼓励优秀学生参加国防生选拔。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长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毕业后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部队工作的学生优先选拔
5,对国防生的体检要求是:身体健康,原则上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主要要求: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