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一位退休工人,今年60岁。 因原单位(工厂)效益不好,退休工资每月800元,老伴体弱多病,经常上医院,为了补贴家用,去年8月我到一家保安公司应聘去一住宅小区当了一名保安,未签订劳动合同,月薪1000元,每天2班制,每班12小时,无节假日,无加班费。今年2月在我值班期间小区业主的一张电动车被盗。保安公司以此为由于3月27日通知我不用上班(开除了我)。我2月份的工资全部被扣。3月份被扣200元。合计1200元。理由为:1000元偿还业主,200元是保安公司对我的处罚。我认为保安公司 对我的处罚是不合理的,我到市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以无劳动合同为由不予受理,我该怎么办?请律师们指点。跪谢!!

  1、保安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合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22
保安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保安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的自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2-03-29
1、今天60岁,那就是去年还不到60岁了。那么你可以要求:去年未满60岁期间,要求保安公司向你支付双倍工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另外,就算业主电动车被偷,跟你失职有关,但是扣款也不得超过工资的20%的,多余的扣款因退还给你,或者分月扣除。但扣除后,余下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
3、如果不让你上班的时侯,你还不满60岁的话,你可以要求他们向你支付补偿金的,做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如果满60岁了,就个就无法要了。
4、另外,申请劳动仲裁,不是非得要劳动合同的,只要证明劳动关系就行了。所以劳动局的做法不合理,你可以投诉他们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5
你好!
  60岁之前你与保安公司应属于劳动关系,保安公司应与你签合同,上社保,有加班按规定应支付加班费.60岁之后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了,按规定要退休,如果继续干只能算劳务合同关系,工作造成公司的损失,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没有劳动合同,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也可以的.
  劳动局仍不受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3-31
1、是否年满60岁,要具体到月日,不知道你是否真的退休了。
2、如果已经年满60岁,则用人单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因双方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3、如果已年满60岁,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管理;如未满60岁,则可以申请劳动争议。
4、如劳动部门不受理你的申请,可以拿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
5、至于罚款和赔偿是否合理,由法院判断。罚款和赔偿是否合法由用人单位举证。你需证明与该保安公司存在用工或劳务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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