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1年9月28日被公司解雇,理由为我的家属骂人我没有阻止因此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我于10月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因无故解雇我做出赔偿,开庭调解无果,仲裁委经过调查与11月30做出裁决支持我的申请,要求公司于一个礼拜内全额付清。公司没有履行。我于12月19日向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12月22日执行法官联系我到了公司实施执行,公司相关人员说他们认为仲裁裁定认定有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已经向中院申诉撤销仲裁裁定了,法官便要求公司把钱打到法院账号,等到申诉结果出来再执行。2012年2月13日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于2月底拿到结果驳回了公司的申请,没有撤销仲裁的原裁定,并写有“本裁定依法不得上诉”的字样。我于3月初将中院的裁定书送到执行法官处,可是赔偿金一直没有转给我,我多次询问,执行法官说公司有人找过他,叫他钱暂时不要给我,他们还要上诉的。然而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依然没有收到过关于他们上诉的任何通知,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法院的传票.执行法官还是要我等消息,说钱在法院我不用担心,说中院的裁定要在15日内对方不上诉才有效。让我等通知。请问,现在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请问对方还有权上诉吗?如果有我要怎么样才能知道对方是否上诉了?我该怎么样才能拿到自己的赔偿金?请您百忙之中帮帮我,感激不尽!谢谢!
中级人民法院是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是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