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使用的电信宽带2011年7月到期,8月份的时候我交了一个月的费用,办理业务的业务员也没告诉我之后就是每个月都是包月,也没让我签署任何包月协议,之后我家搬家了,电信说我从2011年9月份到今年3月份欠费1000多,这欠费包括每月宽带费用120元,座机费与电话费,什么保号费等等,我现在已经搬家,我对于电信的这种可耻行为感到无比愤怒。之前包年期间,我绑定的座机和手机欠一毛钱都停网,现在我不用了,它反倒每月还是在收费!我现在已经不用电信的服务,我与她们协商也无果,打算不交这没理由的钱,请问会有什么后果吗?
网上看到像我这样的受害者不是少数,我想得到真正亲身经历的人的一个处理的方法。
电信的追溯时限好像是两年,当时我办理业务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请问我直接坐视不理它们的恶心行为,会有什么后果?求各位的解答。
您说的这个是真的吗?我很害怕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