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人在我家土地上盖了房子,总的有120m2,他只盖了一半屋基,有一般未盖,以前我家贫穷,没有钱与他家打官司,经过前一段时间打官司,我家赢了,那土地法院判给我家了,他现在面临搬出去,他不服,现在他要告我家给他这几年的误工费,请问这样的误工费成立吗?若不成立,站在法律角度怎么分析次问题,应该承担何责任??谢谢~~~~~~~~
当年下放的乳猪饲料地,承包合同上没有。。。
实践中大部分都没有承包合同,只要符合承包地的标准,都可以作为你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