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在异地工作后社保与人事档案的续接问题

我98年从西安原单位离职,未办理社保和档案的交接。社保中断了有8年时间。现在我已经离开西安,户口没变。在成都的新单位给重新买了社保,但新单位不能保管档案。我想把以前单位的社保与现在的社保连接上,原单位说要全套转出,包括社保的档案。现居住地成都的社保局却说只接收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我有几个问题请教:
问题一,由于社保中断时间比较长,在原单位的社保会不会作废?或者一部分作废?中断期间的社保可不可以补上?如果能补,需要怎样办理?
问题二,可不可以只把社保转到现居住地成都,而档案留在西安?这样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问题三,我打算以后长住成都了,如果档案和社保一起转过来,是不是必须还要转户口?在不转户口的情况下,能不能在现居住地完整的办理和享有社保?

1.关于作废,养老是不会是,因为是累计计算年限,但是医保不一定,如果是累计计算的话,跟养老一样,但如果是连续计算的话,一般连续60日不交就作废了,以前的年限也不再计算,你在转移养老的时候,西安的社保会要求补的

2.关于档案的问题,如果你能在成都的人才存档的话,拿过来存好了,如果不能还是存在西安的人才比较好,不要放在手里

3.既然成都的社保愿意接收你的养老和失业,那么目前转不转户口不是很重要,但是我只知道大部分地方户口不在参保地将来是不能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的,有条件还是转过来,因为你决定在长期在成都了

4.最后说一下,你户口不在成都,成都都愿意接收你的养老和失业,已经说成都的社保政策很灵活了,大部分地方户口不在本地的是不接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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