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8年从西安原单位离职,未办理社保和档案的交接。社保中断了有8年时间。现在我已经离开西安,户口没变。在成都的新单位给重新买了社保,但新单位不能保管档案。我想把以前单位的社保与现在的社保连接上,原单位说要全套转出,包括社保的档案。现居住地成都的社保局却说只接收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我有几个问题请教:
问题一,由于社保中断时间比较长,在原单位的社保会不会作废?或者一部分作废?中断期间的社保可不可以补上?如果能补,需要怎样办理?
问题二,可不可以只把社保转到现居住地成都,而档案留在西安?这样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问题三,我打算以后长住成都了,如果档案和社保一起转过来,是不是必须还要转户口?在不转户口的情况下,能不能在现居住地完整的办理和享有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