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因和公司的一名副总(老板的亲戚)吵架,今天人事部通知我,我被开除了,工资结算到今天,等下月发工资时存到我的工资卡上面。我不服气,但是被强行“请”出了公司。我相知道,我是否可以不走,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我是1月份和公司不签的合同,以前的合同早就过期了。总共在公司上班2年多。很伤心!那位高手可以帮助我出阁注意?非常谢谢!分数不多,都给了。在线等待!汪先生,我在公司一共2年8个月零10天,可以得到多少补偿?如果公司不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