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两年合同可以中途辞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3-05
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19-03-05
这个取决于您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一个违约条款?而这个条款,公司的规定是否硬性的需要执行?或者说你们那个合约签的时候,公司有没有表明中途你只需要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什么的。如果没有这些的话你就可以申请离职,那是无偿的,只是现在的公司它是一种这种合同的形式。最好的办法你还是要问一下公司的人事部,了解一下具体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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