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不是国家行为。
阳光工程是传销。按照1040阳光工程传销人员的说法,投资6.98万,赚取1040万,回报翻了接近150倍。如果真是如此,这些传销人员早就住上大别墅,随身穿戴各种奢侈品了。然而事实上,他们只是以“家庭”为单位,住着某小区的出租房,大伙还要轮流做饭、打扫卫生。
传销人员就是利用了受害者希望赚大钱的心理,将高额回报摆在眼前,“车轮式”的对受害者进行洗脑,让他们认为这是唯一“翻身”的机会。“连锁经营业”的形式无论是否立法,都无法掩盖他们拉人头并且发现下线牟利的事实,这就是非法传销的表现,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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