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要求有所不同,主要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一般情况应具备以下资质:
第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
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第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第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注册资金不少于五十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第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五百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百分之八十。
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并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